国家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。为贯彻落实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》《关于做好 2023 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3〕35 号)文件规定,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,特制定我校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。
一、评选依据
国家奖学金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资助政策、文件精神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评选范围
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2022、2021级全体春季、秋季学生。
三、评审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及系部各项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与学习成绩列专业前5%,若系部推荐学习成绩在前5%—30%的学生需要提供供佐证材料要证明在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。
无考试科目不及格现象;
5.家庭生活俭朴;
6.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;
7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它公益活动;
8.在校学习期间无迟到、旷课等行为且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,无校园不文明行为记录,各方面表现良好;
四、评审要求
1.评审过程中,各二级系部要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决杜绝把关不严、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出现。
2.本次评审材料报送过程中,必须严格按要求上报,杜绝评审把关不严、拖延报送评审材料及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,严禁出现影响奖学金评审工作进度的现象发生。
五、评审流程
1.个人申请
各系部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奖学金申请条件,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:本人申请书、教务处成绩审核意见、以及上级文件中所需要的其他文件;各系部在组织学生填报时应指导学生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。
2.班内评审
(1)召开专题班会。宣读《菏泽市城建技工学校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,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。
(2)成立班级7人民主评审小组。
班级民主评审小组的组成为班主任、班长和团支书,4名学生代表。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投票产生,学生代表的学习成绩要达到班级前5%,综合表现优异,综合素养高。
3.系部公示
系部根据所报名单,召开评审领导小组会议,最终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学生进入国家奖学金后备选拔名单。报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进行评议。
4.材料报送
申请学生的所有材料除签名外,均需打印。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94751419@qq.com,电子版文件名为“2023年XX系部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”,如“2023年信息技术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”等。
5.学校评审
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面试答辩,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确定获奖人员名单,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。
6.信息审核与报送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评审系统审核各系部上报的申报学生信息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评选结果、评选材料呈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学生处王艳芬老师,电话:15376108511。
六、评选工作要求
1.各班级要积极宣传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政策,将党和国家对中职学生的关爱传达至每一位学生。
2.各班级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召开评审主题班会会议,每个班级张贴监督与公告电话。
3.系部成立由系部负责人任组长,系部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、团支部书记、各班级班主任为组员的认定工作组。公开举报信箱及电话,接受学生举报和申诉。对于学生举报的问题,经调查核实后,实行一票否决。
4.考试作弊的、拖欠学费的、休学的学生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。
5.不按要求参加学校安排的实习实训者,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。
6.拟推荐奖学金的候选学生需要提交专业学科排名成绩证明,由教务处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。
7.奖学金名额每个系部1名推荐备选。
七、完成及报送要求
1.报送时间:2023年10月15日下午4:00前
2.报送纸质材料:《2022—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评审报告(含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)、国家奖学金奖项候选人学习成绩单(教务处审核盖章)、二级系部总名单公示材料;
3.报送电子版材料:评审报告(含评审依据、评审程序、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);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中等职业学校)》、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中等职业学校)》
4.报送地点:学生处;
5.联系电话:王艳芬 15376108511;
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处。
菏泽市城建技工学校
2023年9月26日